甲方: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初步了解,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达成共识,甲方愿意聘用乙方在本公司工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用工条件,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并共同遵守以下劳动用工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从 年月日起聘用乙方在岗位上工作,工种为;试用期至 年月日;试用期薪金为 元/月, 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初定薪金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工作时需缴押有效证件一份。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按下述两种工作制工作,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
1、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
三、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将薪金进行上下浮动。
四、每月15日为发薪日,甲方按规定支付上月应得的薪金。
五、乙方被聘用(包括试用)后,若工作时间在一个月内辞(退)职的,甲方不计发薪金,只按每天5元发给乙方生活费;工作满1个
月但不满二个月辞(退)职的,扣减一个月工资,工作3个月以上辞职或被甲方辞退的计发全额工资。
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岗位所在部门管理和工作安排,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