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无过错侵权与过错推定的区别
无过错侵权与过错推定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二、
无过错责任的8种情形
无过错责任的8种情形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的、员工执行工作任务致害的、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致害的,产品缺陷致害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致害的、环境污染致害的、高度危险责任致害的、饲养动物致害的,由相应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
无过错责任的优势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只要患者受到的医疗损害属于“赔偿范围”,无需证明医方“过错”,也无需法律诉讼,就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2.此制度救济面广泛,更多医疗行为受害人从中受益。
3.彻底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而受害人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
4.从根本上化解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抗,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5.医务人员愿意主动配合查找医疗损害的真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