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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雇佣合同 篇17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制定本合同:

  甲方:乙方:(车主)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暂住证号码:

  住址:

  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一、挂靠车型:

  车辆牌照号码:陕KT车型:

  颜色:座位:发动机号:车架号:

  道路运输证号:

  二、经营所有权及风险管理:

  1、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的北方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有挂靠其公司名下出租车的营运管理工作和出租车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辆实行强制性保险的规定,乙方在营运期间,除依据规定投保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强制险外,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贰拾万元,座位险每座拾万元。

  3、乙方故意降低投保额或保险期不及时续保,甲方有权让其停止营运,乙方如强行营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为驾驶员的或雇佣驾驶员进行出租营运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越60岁;

  (3)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记录;

  (4)经职业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违反以上各条规定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三、管理方式:

  1、根据经营管理的需求,甲方将乙方编归其所属的出租车队进行日常的营运、安全、技术、人事等管理与服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与服务。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一次性交纳经营管理保证金20xx元,合同期内,乙方违反规定的所扣除保证金应在10日内补足;合同期满,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或处置车辆,如转让车辆需申请甲方同意,凡属转让他人继续与甲方合同营运的,原合同废止,新营运者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属户籍转入社会的,甲方收回专用出租牌照,协助办理有关手续,费用乙方自理,本合同同时废止。

  四、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单位名称、车辆户籍、出租车专用牌照、用户联系接待和车辆营运、安全、技术等系列管理与服务。

  五、运营组织

  1、乙方车辆必须按国家和当地政府限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营运活动,一般为城区出租客运,亦可从事临时性长途出租客运。

  2、甲方对乙方车辆统一报班和松散型调度,乙方车辆必须持甲方指定例检单位的检验合格证,经营证每天向甲方调度统一报班一次,报班后凡在城区范围内营运的,五日内由乙方自主调派;从事临时性长途出租的,必须向甲方调度报告,出租任务完毕,必须向调度报班。

  六、费用项目及标准:

  1、营运期间,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一切税规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月代收代缴。

  2、乙方必须向甲方每月交纳管理费160元。当月税规费和管理费乙方必须在前一个月二十日前向甲方缴纳。

  七、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营运安全、技术维修等进行组织监督、管理、服务和处罚,对严重违反合同和甲方有关规定或确系无力经营或违法乱纪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对乙方享有人事管理权和劳动用工审查权。

  2、甲方的责任:

  (1)负责乙方生产、经营和营运、安全、技术等管理规章和办法的制定、落实。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位名称、车驾户籍、用户联系接待和各项管理以及为乙方提供票证,代收代缴税规费、代办各种证照手续等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负责做好乙方人员的审查工作。

  (4)为乙方提供修理场地及人员,并对其车辆实行强制二级维护,所提供维修配件及二维以外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车辆使用、收益和处置权。

  (2)有按规定使用甲方及所属单位名称、车驾户籍、出租车专用牌照的权利。

  (3)对甲方违约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发生纠纷的,经调解无效,有权提起诉讼。

  4、乙方的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维护甲方的信誉。

  (2)遵守甲方车辆例检和按指定地点强制二保规定,经常保持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按时足额缴纳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费用,承担车肇及其它事故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雇佣的驾驶员须有相应的资质,反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1、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合同和甲方有关规定的处理

  (1)违反合同和甲方各项管理规章的,按合同和规章规定处理。

  (2)未执行甲方统一报班规定,每发生一次,处以违约罚金20元,情节严重的,可停班整顿。

  (3)未执行甲方例检和二保规定的,每发生一次,分别处以100元和200元罚金。

  (4)未按规定时限缴纳合同规定费用和融资的,每延期一日,按应交款总额罚滞纳金5%;拒不缴纳的可在经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10日内乙方必须补齐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扣车,从扣车之日起,超出10天乙方仍不交款者,甲方有权依据市场价格处置车辆,处置车辆款扣除一切欠款和罚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5)发生粗暴待客、不按规定收费、宰客、骗客等现象,每次以10—100元罚款;发生中央、省、地、县新闻媒介点名批评,影响甲方信誉的,分别处以600、400、300、200元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其它责任,

  (6)私自转租车辆的,罚款1000元,私自转让车辆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刑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

  九、其它,

  1、由国家政策性增加的车辆咐属设备,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发生车肇事故,甲方协助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重大事故无法逆行缮后处理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车辆,所得价款应优先清偿事故费用和欠借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乙方因车辆改型、装璜等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连续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亏欠合恳规定费用或确系无力经营的,甭方可终止合同。

  十、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可折价收回车辆,经营保证金不退,乙方确需终上合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终止合同时,甲方的管理费用同时停交,税规费按实际发生数交纳。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三、签约地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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