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现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租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 车 辆
车 型:
车 号:
价 格: 元/天(含司机工资)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1、出租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
2、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3出租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三证),有关车辆所缴纳的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边防签证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5、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无权以不正当理由收回车辆。
7、为确保行车安全,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驾驶员疲劳驾驶,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承租方延误或无法前行,出租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安排出租方驾驶员的食宿。
三、付款方式:使用车前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余款在收车时立即交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