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刚才,县安监局袁仕军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副县长何茂同志对管口安全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得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增强危机意识,以群众路线活动指导安全生产
6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通报德江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00%,占市政府下达全年严控指标的44%,排名全市靠后,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警醒起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结合全面小康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做好安全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行动务实、成效明显;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急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为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狠抓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思维落实安全生产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一)煤矿安全。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安监、能源、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和巡查,明确专人盯紧看牢关停矿井;县安监部门要督促落实煤矿安全包保、驻矿安监员管理责任制度,要将煤矿驻矿安监员派到一线,充分发挥守门员作用;各产煤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严防关停矿井死灰复燃,确保全县煤矿关停到位。
(二)非煤矿山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执行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民爆物品审办程序和使用管理、矿山实际开采行为与《开采设计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相符实行严格监控。县安监、公安、国土资源部门要正确行使职能职责,严格把关,对证照不齐全、安全投入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非煤矿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心存侥幸、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工)整顿,并给予上限处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吸取“1·16”非煤矿山事故教训,对本辖区内所有砂场进行认真清查,对无证开采、安全设施未达标的一律关闭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决不姑息。
(三)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临水临崖,以及高落差路段进行实地勘测,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对运输(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重点监控、随时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和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实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逐村逐户排查,建立详细台账、签好责任书;要落实好“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和*安全。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许可核查。县安监、公安、商务部门要以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为契机,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停产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对逾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或无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罚。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管理,对安全距离不够、离居民区太近的各经营点,要督促业主进行整改;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燃气经营使用市场秩序。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的责任主体,对多次违规、有令不止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五)建筑施工安全。针对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管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的现象,县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建设过程中出现坍塌、坠落等安全事故;县房产、发改部门必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六)社会消防和水上交通安全。县消防部门要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为重点,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群众力量加强防范,营造全民重视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乌江沿线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水上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执行船舶生产、营运等申报程序;要加大水上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农用船、渔船等要重点监控,对非法从事水上生产活动、船舶生产的行为要重点打击,对非法生产、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肢解;要加大对码头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加强巡逻值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此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园区建设、企业用工、冶金工贸、电力、旅游、地质灾害、水利设施、特种设备、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食品医药卫生、校园及周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台账记录和材料归档,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三、强化措施落实,以科学监管制度推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必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意识,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三级安全责任包保制度,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带好头、担起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部门要按照适度前瞻的原则落实安全经费投入,进一步巩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专项经费投入,确保我县各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完善安全生产督促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重要环节、具体细节、易出问题的环节上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反馈。要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人员通过全程的督查督办,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要以“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以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督查,“两办”督查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督查工作的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自查不彻底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完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省、市要求,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县政府将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和“五个一律”(当事人一律处理、单位一律通报、单位领导一律问责、企业一律整顿、损失一律追偿)原则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同志们:当前,我县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抓发展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决不能有带血的gdp。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扭转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