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电梯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天召开这次视频会,主要是通报事故情况和电梯大会战进展,传达领导指示,布置下一步工作。
一、几起事故通报和处置情况
今年7月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几起电梯事故。7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华阳国际大厦1台电梯下行超速,轿厢紧急制停,造成5名乘客受伤;7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一名乘客掉进自动扶梯梯级与防护板之间,卷入运行的梯级中死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一名无人看管的幼儿手臂卷入自动扶梯梯级内,造成左臂断肢;7月30日,杭州新华坊小区住宅电梯轿厢非正常移动,造成一名乘客被夹死亡;8月1日,上海长宁区中山公园龙之梦购物中心,一名清洁工用自制工具清理运行中的自动扶梯,造成梳齿板爆裂,清洁工腿部夹伤。
总体上看,近期电梯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是,荆州自动扶梯事故视频上网后,对大众心理产生强烈冲击,特别是眼睁睁看着活生生的人被一点点吞没,同时又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托起了自己的孩子,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甚至出现个别乘梯恐慌的现象,已经从一起事故演变成危机事件,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
事故发生后,总局连续发出《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积极与媒体沟通,主动发布事故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各地积极应对,采取针对措施,紧急排查事故隐患;妥善应对媒体采访,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如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江西、福建、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青海、深圳、厦门等省市处置果断,应对及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主流媒体的报道总体客观、正面,但也反映出一些实际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二、电梯大会战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电梯安全大会战是今年总局重点工作,自3月份以来,总局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部署,统一数据规范,推进电梯应急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统计,做好宣传工作,完成了第一次督查;联系安监总局,拟促成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发文,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按照总局方案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积极指导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7月10号,全国各级质监部门排查统计20xx年以上老旧电梯共8.2万台,督促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236.9万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1万台。其中,隐患已整改的7.9万台,停用5697台。
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地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多个省、市以政府或安委会的名义发文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积极推动当地电梯安全立法,建立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制度,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大会战宣传工作。同时,各省积极开展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开展试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7月中旬,全国已有6个省(自治区)开通电梯应急专用呼叫号码,其中江苏、浙江、广东、陕西为“96333”,湖南为“96366”,内蒙古为“96116”,杭州、南京、广州、西安、长沙、呼和浩特、苏州、南通、常州、温州、浏阳等11个城市建成并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但是,目前电梯大会战工作进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截至7月10日,全国统计数据显示还有32%的电梯还没有完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还有23%没有整改,有的省市完成比例更低。二是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进展缓慢。虽然各地逐步认识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重要性,也在积极开展工作,但一些地方还在进行建设方案的论证,没有系统规划,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三是相关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存在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四是老旧电梯改造存在诸多困难。部分地方政府对老旧电梯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指导,公共维修基金提取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近期电梯安全形势,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树平局长,连续参加电梯相关专题会议,并对当前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示我们:一是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要从严处理,不能再按一般事故来看待,要从严要求,按“重大事件”认真对待。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加快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加快建立清晰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等规范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推动畅通老旧电梯报废和更新改造资金提取渠道,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增加电梯技术防范措施和要求,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三是要做好近期的宣传工作。要关注媒体报道的动向,及时掌握近期电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注意解答公众有关电梯安全的疑问。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大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的宣传,避免过度渲染引起社会恐慌。四是要反思这次事故的教训。要加强对事故发生地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责;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的程序,做好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的发布。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和树平局长的指示精神,各地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硬性措施,坚决遏制电梯事故多发势头。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表明,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督促所有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认真开展电梯安全大排查,特别是针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务必要求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一是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特别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二是加强电梯使用的跟踪调查。督促电梯制造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所制造的在用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要求制造单位针对近期事故情况开展风险分析,消除隐患。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务必使企业的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排查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二)加强重点督查,切实做好电梯大会战的各项工作。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在6月底前对所有在用电梯进行自查自纠,但是目前还有部分省市没有完成任务。近期发生事故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是否发现隐患?是否对隐患进行了整改?自查自纠是否流于形式?对此,相关地区要认真进行检查。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和制造单位认真落实电梯安全大会战的各项部署,严格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尽快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强重点督查。根据大会战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针对近期事故情况,突出重点,做好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做到逐台排查,是否发现隐患,隐患是否整改,要一查到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三是强化隐患整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改正;隐患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用,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加强宣传报道,普及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电梯、了解我们的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一是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解答公众关注的一些具体问题,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电梯事故等情况,防止恶意炒作。二是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乘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醒公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特别是对老人、小孩的安全乘梯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注意的电梯使用社会环境。三是做好电梯大会战宣传工作。可以利用当前契机,突出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重要性,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落实紧迫性等问题,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从而促进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
(四)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电梯事故引起全社会关注,有助于我们变压力为动力。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原因,汲取教训,提出改进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一是要讲事实,用事实说话。事故调查关键事实要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客观向公众说明客观事实,打消群众和媒体的疑虑。二是要讲科学,讲科学依据。根据客观事实,科学严谨的进行技术分析,通过实验验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全面系统分析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把事故调查做深、做细、做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对事故预防真正产生作用。三是要讲规矩,按规矩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主体,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周密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纪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的工作纪律,对任何信息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统一发布,不得随意泄露。
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总局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扎实做好电梯安全大会战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为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