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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债协议书 篇1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贺元林乙方:刘彩虹甲方贺元林原借乙方刘彩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后还贰拾万元整(¥20xx00.00),现净欠刘彩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物理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其抵账回的祁会明西安市房产一套,抵与乙方刘彩虹,永久所有,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贺元林抵与刘彩虹房产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北23号一幢1单元11304室。该房计127.27平米。

  二、该房房产购买人为祁会明。

  三、甲方贺元林净借乙方刘彩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应在上述借款捌拾万元整减去首付款3327.56元,再减去大修基金等费用22368.15元,之后,甲乙双方互找差价。四、房屋装修费用以祁会明实际装修支出票据为据,由乙方刘彩虹支付。

  五、甲乙双方护照差额,在核准的基础上由一方以现金一次性支付对方。

  六、涉及该房产按揭款项由乙方刘彩虹支付。

  七、涉及该房产产权变更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税费由乙方刘彩虹承担,常婵税甲方贺元林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八、甲方贺元林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该房产所有资料,协议等交予乙方刘彩虹,同时由一方现金支付差额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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