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
(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珠坑乡利用“红歌会”比赛活动给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县委办、县政府办、高田镇、横江镇、大由乡分别给干部、职工每人配发了一顶摩托车安全头盔,并实行考核制度,对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每次扣50元,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实行奖励机制;琴江镇专门召开村委会、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各村交通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把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丰山乡在圩镇设立了3块以学校门前莫开快、叉路口慢通行、骑摩托车戴头盔为内容的宣传警示牌;县水利局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并带领家属遵守交通法规;县教育局通过短信、石城教育网等平台通知教职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并与各学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治理。小松镇动员乡、村两级对全乡的各类车辆进行了彻底摸排,分别与农用车主、三轮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台帐进行重点跟踪;修复危桥3处,抢修危险公路20xx米,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牌30处;木兰乡对全乡37辆农用车和9个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摸排,一一建立台帐,落实驻村领导为监管责任人,对小松—木兰—高田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的树木、杂草进行了清理;高田镇在郑里村路段设置了减速带,购买割草机对新坪路段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丰山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余处,设置减速带7处;县教育局抓住开学有利时机,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进行排查,全县15辆校车已有3辆安装了GPS安全系统,其余12辆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单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除了传达了会议精神,其余实质性的工作都未开展,整体工作推进比较缓慢,部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工作台帐内容不健全。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按宣传工作要求竖立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识标牌,有些乡镇发放宣传单不到位,开展安全教育氛围不浓厚。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的乡(镇)、单位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底数不清;有的乡(镇)、单位虽然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欠帐较多;部分乡(镇)未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中屏山、大由还在残疾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尚有12台校车未安装GPS安全系统;个别乡(镇)还存在夜间包车超员非法运营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将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按照权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务必将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工作消极、管理松懈、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和打击非法载人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市府字[20xx]260号要求,坚决倒查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约束力。9月底前,县政府将再次进行督导检查。
(二)立即开展本辖区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再次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台帐,并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各类宣传标志标牌、警示标志标牌和减速带设置到位。县乡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等交通安全的树木、杂草,特别是在弯道路段,各乡(镇)要借鉴木兰、高田的做法,尽早清理,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国庆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县旅游局要特别注重景区景点安全管理,落实通天寨等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必要时封闭景区上山公路,确保不发生景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