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辛丰村党总支委员,文书,对禁烧工作认识不足,不能坚守岗位,镇督查组x年10月14日晚上8点20分到高架桥秸秆堆放场巡查,发现不在岗。电话通知后至晚上9点仍未到岗,再次联系电话不接。9点45分督查组再次到高架桥巡查其仍未到岗。为严明工作纪律,根据镇禁烧文件规定,经镇委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元的处分。
x年10月13日下午3点,xx村保洁员曹、刘焚烧垃圾,x年10月15日早上7点,辛丰村保洁员姜焚烧垃圾,经镇委研究,给予三人扣发一个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的处理。
希望各村加强对包保干部的责任管理,加强巡查,确保包保干部在岗在位,高度负责,严防死守,实现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中共xx镇委
x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