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与我公司就合作销售贵公司生产的产品事宜,贵我双方的销售合作已经终止。双方合作期间,贵公司应向我公司出具已销售的该产品的供货发票,合作终止后,虽经我公司多次催办,但贵公司至今仍没有办理;而合作终止后,双方经面谈及电话、传真等沟通好了的,贵公司表示同意对双方合作期间由我公司出资、由贵公司负责加工但因合作提前终止而未使用完的该产品的包装品,贵公司同意进行调剂处理并向我公司折返该剩余包装品的加工费事宜,至今也没有落实。这使我公司对双方合作销售事项的会计账目至今无法进行正常的财务处理,也使我公司在双方合作期间应贵公司的要求而批量定做的、因合作的提前终止而剩余且现存在贵公司的包装品长期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因此,特致函贵公司,希望贵公司能体谅我公司的上述实际困难,尽可能及时协助解决上述双方合作终止后的善后事宜。谢谢。
顺致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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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元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