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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用合同 篇31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联系方式:

  毕业学校:

  甲方为麻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聘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

  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

  本科学历670元/月,专科学历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 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370元/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左右,课时工资300元左右另计。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800—1000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收据退还。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两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

  受聘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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