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员):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学校,爱护学生,责任心强,有实干精神,服从学校管理,听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
3.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4.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5.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留存后,方可放行;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6.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 7.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
8.协助公安部门、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9.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电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
10、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对在校门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劝阻不听者报告110或派出所,并协助110或派出所处理有关事情。禁止他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11、负责检查巡视学生课间活动时的安全问题,对上树,爬高、扬土、打架、过早到校等行为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二、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每月工资1500元(具体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三、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
1、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2、工作散漫、不负责且屡教不改。
3、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4、辱骂殴打教师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5、邀约他人在校区内喝酒、打牌。
6、酒后上岗。
四、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上班时间为7:00—12:00,13:00—18:00(具体以学生离校时间为准)。值班保持信息畅通,遇紧急情况或特殊事情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学校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因病、因伤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双方自行解除本合同。
5、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任何劳务关系。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7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