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双方自愿、互信、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同意将单位集资拟建的位于西山路69号小高层房屋集资名额转让给乙方,整体转让价格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注:不含购房款)。甲方只负责以个人名义代乙方在本单位集资该房。
2、乙方按甲方单位要求先行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整),其余购房款按甲方单位规定时间交付。
3、壹拾伍万元整的购房款由乙方交给甲方单位指定银行,而甲方单位开具的单位收据由乙方负责保管(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4、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的集资房名额费(人民币捌万元元整)应在首次交付150000元房款时,同时先支付给乙方4万元,剩余4万元待甲方单位房屋开挖后一个月内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不得延误。甲方必须将与集资房相关的合同、收据、发票、房产证等资料原件及时交给乙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建成后房产证应交给乙方保管,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及契税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考虑到甲乙双方同在一个单位,为顾全大局房屋建成后甲方应在单位交钥匙(含电卡、天然气卡、地下室钥匙如有)1日内交给乙方,不得延误,如拖延超过2日视为违约。
7、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或不按甲方单位规定缴纳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转让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8、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他人,拖延推诿办理过户手续,均视为违约并赔偿乙方总购房款的100%作为违约金,并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转让费及资金被占有期间按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9、甲方转让的高层属实,没有产权纠纷、贷款担保或债务纠纷,否则按违约赔付。甲方转让集资名额的协议应当事先告知或征得单位同意。
10、甲方按单位规定应享受补偿补偿,即95㎡范围内的50㎡的差价部分,乙方作为补偿给甲方的平米差价,待甲方单位房屋建成后领取钥匙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得拖延。
11、本协议如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待甲方将该房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于乙方名下时自行终止。
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机关(或第三者证明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