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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转让协议 篇10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及其设备全部转让:服装厂内有平盘机26台,带刀1台,包缝机2台,大烫机2台,3P空调两台,1.5P空调两台。厂房租金至20xx年5月1号到期。以上厂房里所有设备转让给徐雪峰。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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