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淮北市淮海路225号,名称为淮北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爱心超市。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甲方有权出租该房屋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告知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乙方在交接该房屋前,对该房屋权属和安全使用条件已有足够了解,确信可以承租。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以帮扶困难职工为目的的日常生活用品的采购、销售、管理。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20xx年11月 日——20xx年11月 日, 共计三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基本条件和要求
1、乙方须具备超市经营运作资质和实力,并有相关经营经验。 2、乙方要把扶贫帮困作为经营理念,具有为社会奉献爱心的品质。
3、乙方经营信誉好,在经营历史上无不良记录。
4、爱心超市的商品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由乙方负责采购、销售、管理,货源须是正规渠道提供,保证商品的质量。
5、乙方销售价格以低于市场价销售。
6、非商品类根据市总调查困难职工的需求,由甲方负责筹集,定期向乙方移交,困难职工凭票免费签字领取。
7、乙方做好非商品类物资的登记、储存、消毒、发放、统计等工作。
8、困难职工凭市总发放的特困证购物。乙方每月向帮扶中心提供困难职工购物和超市让利情况。
9、乙方必须使用“淮北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爱心超市”的名称,接受甲方的领导。
第五条 房屋租赁和水电使用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交房屋、水、电保证金---------元(大写:------)。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1、乙方退回的房屋无损坏,且不欠水电费,甲方应将保障金本金退给乙方,利息不计算。
2、若房屋被人为损坏,或欠水电费,甲方应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足额补缴;如保证金有结余,甲方应退回本金,利息不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工商管理费用、税收、水费、电费等费用。凡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水费、电费(按表计算)等费用,乙方应在收款收据开出后五日内足额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在收到乙方交齐的房屋租金后的----个工作日内应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件1)、《消防设施移交书》(附件2)、《消防目标责任书》(附件3)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乙方对该房屋内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与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有自然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和增设的它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装修、改造或增设室外设施,须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污染、改变、损毁房屋内外结构、墙体和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因第三方原因(如停水、停电和治安事件)造成乙方损失,以乙方处理为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协助。
(七)乙方不能违反消防规定使用消防通道或其他消防、配电专用空间,不能占用公用部分,否则,应无条件拆除;不听劝阻又拒不拆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装修改造,须将书面装修方案报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房屋内外结构。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强行制止,不听劝告强行施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执行;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因本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经营性广告设置
甲方为乙方指定广告(包括牌匾、实物等)尺寸:_____________和摆放位置: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免费摆放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时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安排,不得破坏楼面。
第十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乙方的社会责任
乙方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和本地有关政策、法规(含计划生育),执行国家和工会大厦有关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门前卫生、秩序、美化等三包工作。否则,应对发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所有权和出租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所有权人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甲方出租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出租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乙方提供-------作为担保人。如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战争、地震、风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因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该房屋被政府紧急征用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提交法律程序解决前,可以采取停止水电供应或封门等措施,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和影响房屋外观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合同到期未经甲方同意拒不退出所租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具有多项情形的,违约金比例加倍。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具有多项情形的,违约金比例加倍。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影响房屋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不得有过激行为,不得诋毁对方的名誉和进行人身攻击。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一方有权依法向淮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叁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方执壹份。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时有附件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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