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肥料的基本情况:
序号肥料名称包装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总额(元)备注
1 40kg/袋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两日内预付合同货款 %即 大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根据实际收货情况付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乙方每月收货情况统一按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合同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未支付。
3、乙方支付货款账户须是乙方本人账户转进,如乙方用第三方账户转款,视为乙方未支付。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发货指令发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货前,应提前将当日的提货信息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发给甲方指定联系人,提货信息应准确包括提货日期、产品名称、产品图片、数量、车牌号码、司机姓名、司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否则甲方可拒绝下单装车。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 。
第五条 验收
双方约定于乙方收到货后 日内对肥料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交付的肥料不符合第一、四条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乙方迟延支付货款的,从提货之日起,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0.03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无法支付余款的,甲方有权申请法院拍卖乙方财产、承包的土地或者对其所有参股的基地种植的作物进行采收用于偿还。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承担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等所有费用。
第八条 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泄露、透露和披露。
第九条 合同文本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委托授权人: 委托授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