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文化广电局自 20xx年底成立以来,政府安排在营口广播电视大楼11层、12层办公。营口广播电视台成立物业公司以来,多次向我局催缴20xx年度取暖费及水电费,共计14.3万元(其中取暖费4.3万元、水电费10万元)。原我局在政府大楼办公,此项费用由政府大楼统一结算。由于财政预算没有安排此项费用,请市财政批准增加此项经费。
特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