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人数在逐渐增多。农民外出务工创业,为农村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同时也造就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流动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就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流动儿童”是指农村未成年的子女不在父母身边而在城镇或在旗县政府所在地就学,而父母又不能承担日常管理监护责任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留守流动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流动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关乎整个农村教育和社会进步,现在是到了该“救救”留守流动儿童的时候了。
面对着这样的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奈曼旗妇联于20xx年5月至9月期间,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有农场全面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问题主题调研活动。调研过程中,通过召集全旗部分乡镇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参与调研、座谈,深入学校、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了解情况,听取各地妇联的综合情况汇报、填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研表、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对全旗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和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
一、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现状
(一)基本情况
据调研,目前,全旗共有17岁以下儿童132441人,其中留守流动儿童共有16147人,占全旗儿童总数的12.19%。留守儿童1355人,占总数的0.1%;流动儿童14792人,占总数的11.17%。其中0—6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48人,7—12岁的留守流动儿童5776人,13—14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817人,15—17岁的留守流动儿童7306人。在留守流动儿童中,由爷爷奶奶照顾的有902人,由其他亲人照顾的有216人,由其他雇佣人员照顾的有15029人。
(二)监护方式
一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他们是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主体。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或者受过极少教育。
二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等。这类监护比例不是很大。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很不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
三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也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他们随时都会外出打工。所以,该类监护者也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
四是雇佣式的监护方式。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后或者是忙于农活及生意,或者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客观上想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就讲孩子托管在学校周边小饭桌叔叔阿姨家里,家长出钱,小饭桌负责人全面负责孩子日常的生活起居、学校上学及作业辅导,这种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一种重要被监护方式,流动儿童以这种被监护方式为主。
五是监护缺失。也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后,把监护权交付给了留守儿童自己。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三)旗妇联所做的重点工作
对留守儿童,旗妇联已初步对全旗1355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监护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组建了200多名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有效开展了助教、助学、助养活动,全旗549名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爱心人士救助。旗妇联还积极争取到内蒙古妇联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助学项目。项目用于救助我旗56名贫困孤残儿童,每年度10万元,三年共计30万元。为呼吁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制作了《留守儿童留守的爱》专题片,并在旗电视台《奈曼纵横》栏目播放。同时,在旗第四小学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家园,家园内设电子阅览室、心理亲情室、音乐绘画室、体育活动室、周末影院等,配备了17名“爱心妈妈”,1名心理教师。家园建立以来,有50多名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
二、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形成原因
(一)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年龄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家长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这是形成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主要原因。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还有现在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条件好了,生活宽裕了,对子女的教育也重视了,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的孩子从5、6岁开始就离开父母,送到镇内或旗政府所在地读书,交给小饭桌监管。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流动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大部分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社会整体发展来看,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严峻的现实使务工农民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主要是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他们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三、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成长提供了必需的物质条件,利于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性格的培养,同时也是留守流动儿童群体产生的直接原因,使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面临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或农活,与孩子的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调研结果看出,大多数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隔代监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难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代沟”问题更加明显,溺爱现象比较严重。而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相隔不是很远,但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大部分一个月只见一两次,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父母较少,因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更重要的是亲情的缺失。
(二)心理问题突出。在人格发育过程中,儿童早期的环境和家庭教育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问题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留守流动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
(三)意外伤害问题严重。留守流动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面临拐骗、打架、斗殴、抢劫、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留守儿童年幼无知,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南部山区的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也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防范、防护能力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高出很多。
(四)学习情况堪忧。一方面,由于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使得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期望过高。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识的制约,使得他们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往往不得法,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重养轻教,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也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五)身心健康亟待关注。0—14岁的儿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联系,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不少留守流动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
四、对策和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流动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构建组织管理、职能保护、社会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建议近期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留守流动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关系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二)扎实推进,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新农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划和建设中,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没有改变,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很多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和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更应该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社会问题的目的。
(三)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政府有关部门及苏木(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在旗县及苏木乡镇政府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关心爱护工作委员会”,在各村设立专门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组,在社区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发挥社区功能。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流动儿童管护责任制,列为对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人员、任务和责任,对每个留守流动儿童都要做到责任到人、监护到底、关爱到位。可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到留守流动儿童的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活动,招募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子,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心理辅导、精神抚慰、安全知识教育等服务。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代管家长”等制度,加强对“代管家长”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流动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四)学校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力争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全旗各中小学校要对留守流动儿童登记备案,建立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教育提供详实情况;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利用假期召开留守流动儿童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影响产生合力效应;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要重视对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设立“留守流动儿童心理救助中心”,聘用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及时发现和疏导留守流动儿童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早化解心理危机,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
(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针对当前双亲外出打工的中小学学生双休日和暑假无人监管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化投入,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留守流动儿童家园、留守流动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流动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流动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流动儿童数量。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儿童是家庭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成人在家庭,成才在学校,成功在社会。惟有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来引领好我们的孩子,这才是我们最终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