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收文弱,娴静和善,语调平稳,脸上常荡漾着一抹和蔼的笑容,工作中却是一名雷厉风行、铁面无私的女税官。“我的工作岗位需要这样角色的我,案件审理中我必须公正客观,虽然这可能会让我大部分时间脸色看起来比较黑。”林丽美同志这样笑着说到。
在审理工作之前,她也曾做过很长时间的会计工作,这项枯燥繁琐的工作在她的手中被打理得一丝不苟、井井有条,后来辗转到业务科室后,她将那种老会计特有的执着和严谨延续了下去。在审理科工作的这些年中,她能紧紧围绕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做出处理决定为目标,带领全科人员尽职尽责做好稽查审理各项工作。
在实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以来,林丽美同志更是把提高税务案件审理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在审理实践中按照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复议对案件的要求对税务案件严格把关始终。抓好案件质量关、证据关、案件定性关、重案审理,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使执法更加公正,确保处理决定公正、公开、廉洁。自林丽美同志担任审理科科长以来,多次自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一起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业务探讨,通过加强学习、相互沟通,及时将所学理论联系审理工作实际,打造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功底强的审理队伍,在她的努力下,xx市局稽查局实现了税务处理决定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作为一名女税官,她忠于职守,作为一名党员,她忠诚踏实。除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信念外,还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税务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以廉政纪律各项规定,党员廉政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稽查实际工作中,能够时时刻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