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查组:
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建设局和安监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新建安函29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从严执法,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的标准,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为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较快发展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现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稳定形势,认识到近期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感,全力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建筑行业稳定。针对今年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201*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确保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年受监新开工工程70项,建筑面积220xx4.5平方米、工程造价32826.27万元,监督率达到1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的来说稳重有升,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领导领导小组,质监站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年初,我单位制定了《201*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五次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所有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涉及施工企业5家,在建项目70项。共签发安全整改通知书25份,查处安全隐患78条。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
(四)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领导小组于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日)在我县国税局前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施工企业采用不同方式,在建筑施工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努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扎实开展敏感时期及节前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运行基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4.23"、"6.26"期间,加强施工现场和生产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有关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和生产区安全保卫,充实配备门卫安保力量,严格出入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和生产区域封闭管理,保证人身安全。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监督各施工工地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杜绝我县建筑工程项目工地出现不稳定因素,努力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临时用电标准,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1*年至少创建一个县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三)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