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不过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关于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法律有何规定?
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
关于抵押权的效力有何影响?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
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三、对抵押人的效力:
1、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处分权。
四、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1、抵押权的保全;
2、处分抵押物的权利;
3、优先受偿权。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法律有何规定?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关于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都有什么?
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有:
1、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双重性质。
2、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
3、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
4、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都有什么方式?
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协议折价、拍卖、变卖。
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