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罚金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因为罚金强制缴纳的期限会与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那么判决指定的期限会从判决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缴纳,在缴纳罚金时也是可以选用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方式,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缴纳完毕也会强制执行的。
一、法院判罚金的数额标准如下:
1、以犯罪情节特别是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为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罚金数额的确定还应适当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
二、对罚金数额的裁量如下;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总而言之,法律规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