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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2024-04-03 来源:易榕旅网

待定的合同类型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待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后生效)。

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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