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审判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