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收费主体:市劳动局。收费标准: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如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将保持不变,雇主将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