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热网巡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或隐患,如发生一般故障应尽量不停汽进行检修。供热管道的阀门盘根、法兰轻微漏汽,能紧固处理的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保温层有损坏、脱落现象,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修补;疏水井内有积水现象应在60分钟内携带发电机、污水泵到达现场进行疏水井内抽水2、巡检时发现管道支架、支墩有裂缝、开焊、倾斜等现象;疏水井周围有沉陷或渗水现象;疏水井盖不齐全;应以最短的时间联系施工人员进行处理3、如发现必须停热检修的缺陷,管道焊口漏汽需要补焊、 阀门法兰漏汽需要更换法兰垫片。应立即向厂领导汇报,并通知供热用户,停汽泄压后马上进行抢修,检修完毕后,立即恢复供汽4、管道更换后,其外观、标高、坡度、坡向、水平弯曲度、垂直度应符合原设计和CJJ28的要求5、检查管道的腐蚀程度,应重点检查低洼地段和较潮湿的沟、井内管道,检查应作记录,对认为腐蚀严重的管段应进行测厚检查,对腐蚀深度超过壁厚1/3的管段应更换6、 管道翻修完毕后,翻修段应进行水压试验。当不具备水压试验条件时,应进行100%进行无损探伤检查。水压试验应按照CJJ28的有关规定执行7、供热管网运行期间发现补水量大于DBJ01-619规定标准时,应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修复漏水点8、末端管道内有污垢的应清除干净9、非采暖期系统不应泄水放空,应充水保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热力公司所谓产权分界点,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不能以双方的约定排除法律的规定。至于维修费,各级政府和相关供热单位都有严格执行法律的义务,因维修供热管道发生的费用,依法由相关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