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存在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的,是可以婚内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民法典中不离婚如何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没离婚家产怎么分
夫妻没有离婚,一般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对于财产的共有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都有维系共同关系的义务,不可以随意依据个人利益随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确实不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