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融资的四种方式如下:
1、银行信用融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资金融通形式;
2、消费信用融资,个人利用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垫付;
3、租赁融资,企业利用设备提供商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垫付;
4、间接融资,资金盈余者通过存款等形式将其暂时闲置资金先行提供给金融机构。
间接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间接融资的特征如下: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
2、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
3、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4、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
5、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运作。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资产,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因债务人破产等原因得不到清偿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