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如果公安机关登记过父母子女户口曾经在一户,则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公安局户口政策咨询电话。若本人无法去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需要开具证明的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