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发生后,先是逃逸,然后又主动投案,算自首吗?交通肇事发生后,先是逃逸,然后又主动投案,算自首吗?构成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小编不知道你朋友撞人的程度,但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还逃离事故现场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你朋友可以尽早投案自首,法院还是可以自由裁量是否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需要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