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故意不按规定办理公司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