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有:
1、挪用公司资金;
2、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资金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签订合同或者交易的;
5、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类似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自己所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根据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得,应当归公司所有。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如下:
1、公司对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金额有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
二、大股东另开独资企业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的
大股东另开独资企业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其不能违反对于公司的忠诚义务,所成立的企业也不应当与公司进行同类经营。《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