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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2023-10-07 来源:易榕旅网

一、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1、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属于情节严重的有以下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有以下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20000份或者期刊20000本或者图书1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20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60000份或者期刊60000本或者图书2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00张(盒)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1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3、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之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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