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1,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法规,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比如用户到55周岁退休的时候,养老险缴费年限只有10年,用户可以在退休之后继续延长缴费年限,即再缴费5年,等到了60周岁的时候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了。若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就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了。
2,不想延长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延长缴费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不愿意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进入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的。终止了关系,也不用担心之前的钱白交了。
还有不少参保人员的情况是,到了四五十岁的年纪,养老保险缴费早就满15年了,但由于照顾家庭、从事自由职业等原因,从单位离职后不再参加社保。大家也会有疑问——“那我将来还能领到养老金吗?”当然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从停止参保缴费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而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比如男性参保人员老王,55岁时辞职不干了,养老保险已经缴够28年,那么他要在达到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第四条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依照本规定,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由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