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
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一、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得到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入养殖、种植等,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等方面进行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分配给一方,分配给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离婚时一方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对方;
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和数量的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