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家属来队期间,和家属同住的时间有限制吗?是如何规定的?不超过45天。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九条规定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1、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2、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3、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4、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5、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