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大额财物如彩礼等,要考虑多种因素判断是否返还,如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收入水平、子女抚养等。但对于索要后失踪、与他人同居或多次婚嫁的,需甄别是否涉嫌诈骗。如女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法院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男方可要求返还财物。可以。对于大额财物的赠与,如果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附条件的。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合同未实际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物。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但是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内多次婚嫁的,要注意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即使不构成诈骗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确定彩礼返还时,法院也会给予足够的价值评判。如果认定女方的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