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招标主要针对工程建设类的项目进行的招标,设备招标主要是针对物品、设备、服务等实体类、虚拟类的飞工程类的进行的采购招标。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 承担设备招标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对国家和地区大中型基建、技改项目的成套设备招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计委、内贸部、机械部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的相应的甲、乙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