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入职满一年,此后的双倍工资就不会得到支持。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