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社保卡领卡后6个月内未激活将被限制使用。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医保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