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理,只要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通过协商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受法律认可与保护,除法定情形外,当事人不得反悔。这里说的可以反悔的法定情形指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和解协议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
1、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2、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存在下列情况的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2)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所说的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外,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后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反悔。
一、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会有效吗?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会有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在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而依法订立的合同是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所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