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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的先出卖后抵押?

2023-10-06 来源:易榕旅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先卖后抵押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为获取建设资金,在尚未转移房屋所有权与买受人之前,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是一项耗资大、收益高、风险大的商业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了尽快收回资金,降低风险,往往多采取房屋预售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也有进行房屋现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当事人双方就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有效成立。实践中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进行下一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启动资金,填充投资缺口,往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受人之前,又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而获取贷款。

一、不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买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常常会因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

二、房屋买卖欺诈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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