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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生效并已经终止的怎么处理

2023-10-11 来源:易榕旅网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为该合同附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就意味着所附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所约束。

一、合同未生效但已实际履行法律后果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为该合同为附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就意味着所附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所约束。

二、对附条件合同失效如何处理

对附条件合同失效处理如下:条件合同应当在附条件发生时生效或者无效,但对当事人仍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一方不履行的,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此,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后的效力。条件出现前的效力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约束力和基于条件出现时对合同生效的期望;在附终止条件的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属于消除的期望。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合同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

三、合同一方未签字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一方未签字盖章符合法定生效条件时是有效的。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成立时生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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