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辞职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