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两委成员与社区工作者的区别为:
1、社区两委成员是指社区居民自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的人员,是社区管理中的领导人员。社区两委成员需要具有一定的社区管理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社区居民的生活事务、社会事务和文化事务等;
2、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工作中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专业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等。社区工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主要负责社区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如社区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安全、文化活动等。
申请社区两委成员资格流程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政治觉悟、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在社区居住满一定时间,有一定的社区工作经验;
4、无不良记录,具备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品行和能力。
5、关注社区选举的官方公告,了解社区两委成员的选举规定和程序;
6、提交申请书,通常需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社区工作经验、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意愿和能力等内容;
7、经过初审和资格审查后,参加社区居民会议,进行竞选演讲和答辩;
8、在社区居民会议中进行投票,通过选举产生社区两委成员。
综上所述,社区两委成员是由社区居民自主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