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宣判普通程序的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
一、民法裁定受理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民法裁定受理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根据情况而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
3、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
二、哺乳期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应该如何做?
在哺乳期的女方受到律法的保护,男方不能在哺乳期提起离婚,但排除应当受理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怀孕时男方先请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法律限制,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