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产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支付两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企业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续订合同或者提前通知员工到期合同终止。风险提示: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双重劳动关系,企业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注意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先向劳动者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后方可解除。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关联企业交替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其他劳动条件未变化,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说明用人单位在有意通过变更或交替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自身的法律责任,如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但发生劳动纠纷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查明事实,劳动关系很可能按实际的劳动关系认定。而且如果岗位、工资的发放、工作地点等都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劳动者要举证相对比较容易,企业的行为不被认可的概率很大。风险提示:司法实践已经形成一定共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的,若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故意通过变更合同规避法律责任的除外);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并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要素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劳动者的主张,判决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者由多家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企业调岗调薪被认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何规避?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不胜任和变更劳动合同等行为均没有员工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即使员工口头认可了,到了法院,企业也拿不出证据。要想规避,就要完善企业各项人力资源工作的流程,尤其是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不胜任及调薪,一定要事先拿出不胜任的理由,并与员工就不胜任进行真诚的沟通,从帮助员工的角度出发,给员工机会以提高,并安排相应的导师进行辅导,让员工诚服,然后把相关谈话记录、协商调岗结果、调薪表一并让员工签字后再执行。风险提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拒签合同,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不仅仅是针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规定,也是规范双方的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来说,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者拒签合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因此终止。风险提示: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又没有正当原因的,应当认定为员工自动离职的表现。公司应当告知员工拒签合同的后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结算员工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因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因隔离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需进行赔偿。风险提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