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根据约定确定。如果业主想要获得专属车位,可以采用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因此,小区业主在购买和租赁小区车位前,一定要仔细查看车位是否属于规划区内的车位。否则即使缴纳了购买价款也无法获得专属车位。如果不是规划区内的车位,而是利用共有道理或其他场所而设置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共有部门的车位由小区业主共同享有,不能为特定业主单独享有。如果开发商或物业前期收取了共有车位的停车费,所收取的费用也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需要向业主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