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加班,需要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职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要求。要是职工服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加班费。
证明加班时间的证据主要如下:
1、考勤表;
2、考勤卡;
3、加班审批单;
4、加班通知;
5、监控录像;
6、证人证言;
7、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
8、电子邮件。
单位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的维权方法如下: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综上所述,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