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一项惠民政策,我们一定要学会并且善于利用党和国家给我们的好政策,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医保报销在哪里报销
1、如果患者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给你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2、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用药详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3、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4、如果没有转诊证明或者是直接在异地就医的(有时候情况紧急或者距离太远无法及时出具转诊证明),这种情况,需要到你居住地的社区出具居住证明,比如说是租住在这里的,还是和儿女一起住等等。报销时带着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资料,加上居住证明,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二、长沙医保报销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此外还须知医疗保险报销,各地的情况可能不一定相同,有些可以直接异地结算,有些可以异省结算,具体的还是要询问当地的社保部门。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